濱州公布駕駛人基礎信息補錄目的和方法--黃河三角洲頻道--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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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州公布駕駛人基礎信息補錄目的和方法

2013年05月16日16:40    來源:人民網-山東頻道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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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濱州5月16日電 近日,記者在濱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隨著社會人口流動性的加大,現代通訊設備的頻繁更換,導致機動車駕駛人聯系電話、聯系地址等信息無法得到及時更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無法與車主就免費交通違法、交通信息、事故預警、車輛檢驗和駕駛人審驗提醒服務等進行及時溝通,為解決這一問題,交警部門提醒廣大車主,在辦理機動車和駕駛証業務時,准確留下自己的聯系方式﹔如果聯系方式發生改變,應攜帶機動車行駛証或駕駛証及時辦理變更備案。

據了解,如果機動車超過檢驗有效期,將處罰款二百元,記3分,若超過3年,按照新的機動車報廢標准將予以注銷﹔如果駕駛証超過有效期未辦理換証,將處100元罰款,若超過有效期1-3年,需參加科目一考試,若超過有效期3年,則需考試科目一、二、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第123號令第七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聯系電話、聯系地址等信息發生變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証的駕駛人從業單位等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在信息變更后三十日內,向駕駛証核發地車輛管理所備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第124號令第十七條(二)機動車所有人聯系方式變更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提交身份証明和行駛証。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辦理備案。

若車主機動車或駕駛証聯系方式發生變化時,可通過以下幾種方式進行變更備案:

1、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車管服務窗口、違法處理窗口和事故處理窗口以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委托的機動車安檢機構。

2、濱州公安交警網上車管所(網址:http://www.bzwscgs.com)。

3、濱州公安交警電話服務平台(0543-3223001、0543-3301313)。(董克洋)

(責編:張岩、王顯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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